輻射防護產品出口歐盟進行 CE 認證時,涉及多個指令和標準。其中,電磁兼容 EMC 指令是重要的一部分,其目的是確保設備用于擬定目的時不會干擾無線電、電信以及其他設備,同時對設備的抗干擾能力進行管理。適用范圍包含所有易于產生電磁干擾的設備,或是本身的功能易受電磁干擾所影響的設備,基本上絕大部分電子產品都需要做 EMC 認證。測試指令為 2014/30/EU,測試標準因產品類型而異,如 IT 類 & AV 類為 EN55032、EN55035,燈具類為 EN55015、EN61547,家電類為 EN55014-1、EN55014-2。測試項目包括輻射(RE)、傳導(CE)、諧波(Harmonics)、閃爍(Flicker)、輻射抗擾(RS)、傳導抗擾(CS)、靜電(ESD)、電快速脈沖群(EFT/B)、雷擊浪涌(Surge)、電壓跌落(Dips)。
低電壓指令 LVD 也是常見指令之一,其全稱是 Low Voltage Directive,目標是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時的安全性。適用范圍是使用電壓為交流在 50V 至 1000V 和直流 75V 至 1500V 之間的電器產品。新指令 2014/35/EU 相比原指令 2006/95/EC 主要更新了內容,明確了制造商、授權代表、進口商和經銷商等的職責要求,新增了相關定義和經營者責任要求。
對于防護眼鏡這類輻射防護產品,CE 認證屬于個人防護裝備(PPE),在歐盟受(EU)2016/425 技術法規管轄,需要強調的是歐盟法規(EU)2018 年 4 月 21 日,正式實施 2016/425,撤銷并替代 PPE 指令 89/686/EEC,還指出,2019 年 4 月 21 日以后投放市場的商品必須符合要求(EU)2016/425 的所有要求。CE 認證標準是基礎 en166 標準。EN166 是涵蓋防護眼鏡要求的歐洲標準,與指定光學和非光學測試方法的 EN167 和 EN168 緊密相關,規定了一系列功能測試的最低要求。
對于防輻射服,電磁兼容性(EMC)方面,需要確保在電磁環境中正常工作,不會干擾其他設備或被其他設備干擾,適用的標準可能是 EN 61000-6-1 和 EN 61000-6-3。生物兼容性方面,可能需要符合 ISO 10993 系列標準。射頻輻射防護方面,可能需要滿足 EN 62209-2 標準。材料耐久性和安全性方面,相關標準可能包括 EN ISO 13688、EN ISO 13982 等。洗滌和維護性能方面,可能需要滿足 EN ISO 15797 等標準。警示和說明方面,可能涵蓋在 EN ISO 7010 等標準中。防輻射服將 CE 認證分為輕度、中度和重度三個風險等級。
電磁兼容(EMC)指令在輻射防護產品 CE 認證中具有重要地位。EMC 指令要求輻射防護產品在電磁環境中能夠正常工作,且不會對其他設備產生電磁干擾,同時自身也能抵抗外界電磁干擾。這對于確保輻射防護產品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至關重要。
例如,在防輻射服的認證中,需要確保其在電磁環境下不會影響其他電子設備的正常運行,也不會因外界電磁干擾而降低防護性能。常見的 EMC 測試項目包括空間輻射、傳導干擾、靜電放電、輻射抗擾度等。通過這些測試,可以評估產品在不同電磁環境下的性能。
對于輻射防護產品來說,滿足 EMC 指令要求有助于提高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,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度。
在實際應用中,制造商需要在產品設計階段就考慮 EMC 因素,采用合適的屏蔽、濾波等技術手段,以確保產品能夠通過相關測試。
低電壓指令(LVD)在輻射防護產品 CE 認證中有著明確且嚴格的要求。LVD 指令旨在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,涵蓋了電壓范圍在交流 50V 至 1000V 和直流 75V 至 1500V 之間的電器產品。
對于輻射防護產品,如防輻射服,若其涉及電子元件或供電部分,就需要滿足 LVD 指令。這包括電氣設備的設計和制造應符合一系列安全標準,如防止電氣設備引起的危險,包括避免人身、家畜因直接或間接接觸電氣而受到傷害,不產生危險的溫度、弧光或輻射等。
同時,還需防止外在因素影響電氣設備產生危險,例如產品應達到預期的機械要求,能抵抗非機械性的影響因素,在可預見的超負荷情況下仍能保證安全。
例如,一款帶有電子傳感器的防輻射服,就需要通過絕緣測試、漏電流測試、接地電阻測試等多項測試,以確保其在低電壓環境下的使用安全。
防護眼鏡 CE 認證有著嚴格的標準及相關法規。EN166 是歐洲眼部防護的核心工業技術安全規范,適用于各類個人眼部防護產品,可防止除特定輻射外可能傷害眼睛的其他危害。
防護眼鏡的認證標準包括鏡片透射比、阻燃測試、鏡片及鏡框的材質、抗 UV 測試、預處理、鏡片頂焦度等多個方面。同時,還可能包括可選測試,如防刮、防霧、防液體飛濺、極端溫度下的沖擊測試等。
在實際認證過程中,不同類型的防護眼鏡可能還需符合特定的標準,如焊接護目鏡要符合 EN175 標準,滑雪護目鏡要符合 EN174 標準等。
例如,在工業生產中使用的防護眼鏡,需要經過嚴格的沖擊測試,以確保在面對飛濺物等危險時能夠有效保護工人的眼睛。
防輻射服 CE 認證有著明確的標準和風險等級劃分。電磁兼容性方面,需要滿足相關標準,確保在電磁環境中正常工作且不干擾其他設備。生物兼容性方面,如果與皮膚接觸,需符合相應要求。射頻輻射防護方面,可能需要滿足 EN 62209-2 標準。
材料耐久性和安全性方面,要符合如 EN ISO 13688 等標準。洗滌和維護性能方面,可能需滿足 EN ISO 15797 等標準。警示和說明需符合 EN ISO 7010 標準。
防輻射服的風險等級分為輕度、中度和重度。輕度風險通常只需自我聲明;中度風險需由獨立實驗室檢驗,由歐盟公告機構發證;重度風險則可能需要更嚴格的認證流程。
例如,一款孕婦防輻射服,如果被評估為中度風險,就需要經過專業實驗室的嚴格檢測,以確保其防護性能和安全性符合標準。
輻射防護產品 CE 認證的測試項目眾多且全面。對于電磁兼容(EMC)方面,包括傳導干擾、輻射干擾、靜電放電、輻射抗擾度、脈沖群抗擾度等測試。低電壓(LVD)方面,有輸入測試、功率測試、溫升測試、過載測試、漏電流測試等。
在防護性能方面,針對防護眼鏡,有鏡片的光學性能測試、穩固性測試、沖擊測試等;對于防輻射服,有射頻輻射防護性能測試、材料的防護性能測試等。
例如,一款新型的輻射防護面罩,在認證過程中不僅要進行上述常見的測試項目,還可能需要根據其特殊設計和用途,進行特定的環境適應性測試和耐久性測試。
結論:輻射防護產品出口歐盟 CE 認證涉及多個指令和標準,包括電磁兼容 EMC 指令、低電壓指令 LVD 等。不同類型的輻射防護產品,如防護眼鏡、防輻射服等,在認證過程中有著各自具體的要求和測試項目。企業在進行產品出口時,應深入了解并嚴格遵循相關指令和標準,確保產品符合歐盟市場的要求,以順利進入歐盟市場并保障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。